通知公告
人事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双肩挑”教师认定的通知

2026年09月03日 14:54  点击:[]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用好用活办学资源,合理配置与运用师资资源,实现各类岗位人才互通,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双肩挑”教师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在党政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岗位上,具有拟申请专业/课程教师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能承担一定教学任务,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教职工可申请认定为“双肩挑”教师。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6年9月11日前,申报人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拟“双肩挑”专业/课程所在的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确认。2026年9月16日前,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签署是否认定为“双肩挑”教师的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何哲老师。

(三)人事处复核。人事处对申报材料、部门意见、二级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学校审批。人事处将复核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正式公布认定为“双肩挑”教师,纳入“双肩挑”教师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二级学院应积极支持学校“双肩挑”教师认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定工作,符合专任教师条件的“双肩挑”教师数量可纳入二级学院年度师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二)二级学院应在保证“双肩挑”教师完成管理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双肩挑”教师教学或科研任务,组织参与学院教科研交流活动等。

(三)被认定为“双肩挑”教师的人员,需处理好管理工作与教学科研的关系,保证管理工作不受影响。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申请表

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肩挑”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3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紧缺人才专业教师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