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35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积极鼓励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访学项目。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硕士以上(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5.骨干教师或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6.列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的人员优先推荐。
另外,对于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上述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二、推荐名额
建工与经管学院各至少推荐2人、其他学院各至少推荐1人。不设上限。
三、材料递交时间
各二级学院请在5月3日前将附件2材料(推荐表A4双面一式两份,一览表A4单面一式一份及对应电子版)统一递交至人事处万老师处。
四、个人申报流程
1.查询。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申请人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点击页面左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学校、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2.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务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3)。
3.递交材料。个人将附件3材料递交至本学院行政秘书处。
五、申报结果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协调访学事宜,最终录取名单将在6-8月份公布。后续请及时关注学校OA通知公告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粤教师函〔2018〕35号文件。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