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学校拟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18年4月28日-5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全体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专任教师(含校内评聘有效期内人员)且一般应为学校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政教辅人员。
三、申报程序
1.4月28日-5月7日,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佐证材料报二级学院。
2.5月8日,二级学院初审后报人事处。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初审工作,对于空填、乱填等不规范的审批表要及时通知申请人修改。
3.5月9日-11日,人事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业绩成果的核查与确认。
4.5月14日,人事处将审核结果上报认定工作小组审批。
5.5月15日,发布公示通知。
6.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认定的岗位等级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四、认定条件
1.初次申报或者重新认定的,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业绩成果认定条件》予以套等定级。此次认定的业绩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申请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需符合保留岗位等业绩条件之一,取得业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
五、其他说明
1.2017年已经申请套等定级并予以晋级的,可不参与2018年套等定级,按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若按2018年条件可再次晋级的,可再次提交申请,重新套等定级,该部分人员名单见附件5;2017年未晋级的(也即不在附件5名单中的),需重新申请套等定级。未提交申请的,按现有职称的未定级享受待遇。
2.校内评聘人员在聘期有效期内,按校聘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等级;
3.二级学院“双肩挑”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和干部津贴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叠发放;
4.请务必提供与认定条件相符合的佐证材料,其他无关业绩成果无需填写,亦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5.附2份规范格式的《认定审批表》模板,以供参考。
附件内容详见OA部门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