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管理,鼓励教职工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双高”建设,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培训制度》规定,现就报送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教职工进修培训应与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及管理服务等情况相适应,坚持“按需培养、整体提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基本原则。专任教师培训进修内容须与其所任教专业相匹配,其他人员培训进修内容则须与自身岗位相对应。
(二)教职工培训进修实行计划管理,围绕五年一周期(2026—2030年)教师全员培训的整体目标,各单位(部门)应综合考虑、有序安排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并建立培训台账规范管理。
(三)培训进修优先满足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显著的教师进修培训。
二、培训进修类型
本次报送的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培训进修项目涵盖:境内培训进修、境外培训进修、攻读博士、攻读硕士、境内交流、境外交流、企业实践、企业或实训基地培训等类别。其他各类短期培训进修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相关文件要求,依规选派。
三、工作要求
(一)选派进修培训教职工需符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培训制度》中关于在校工作时间、年龄以及职称等相关条件的要求。原则上,一年内具有外派进修培训经历的教职工不予列入选派计划。
(二)各单位(部门)需认真填报进修培训计划,并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6年上半年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309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三)经审定的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进修培训计划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计划。各单位(部门)应加强计划实施与效果跟踪,并加强教职工外出培训管理,提前一周办理外出培训审批手续。对未列入计划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相关培训申请手续。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6年上半年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5日
(联系人:张志宏,联系电话:020-87952562〔内线52562〕,电子邮箱:vetdc@gzc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