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省《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如有推荐人选,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表(可编辑电子文档)、“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可编辑电子文档和加盖章扫描版)、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信息统计表(可编辑电子文档)、详细事迹(3000字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简要事迹(400字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详细事迹素材(文件大小限10M 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照片(4张以上, 包 括 1 张 证 件 照 和 多 张 工 作 照 ) 等 材 料 发 至邮箱 494342163@qq.com,每单位(部门)限推荐1人。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粤文明办函〔2023〕32号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