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聘任补充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城建人〔2025〕38号)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符合学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聘任补充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城建人〔2025〕38号)文件聘任条件,且可承担岗位相应工作职责的、具备博士或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双肩挑”教师、纳入凤凰学者岗位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凤凰学者培养对象及仍在享受博士奖励教师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本人申请
2026年1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高层次人才聘任申请表》(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院学院审核
2026年1月14日前,二级学院对照文件相关规定,初步审查申请人条件,以及进行师德师风、专业水平、履行人才职责能力等方面考核评价,填写是否同意聘任及聘任类别的初步意见,并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人事处陈杏梅老师。
(三)学校审议
2026年1月16日前,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人才聘任名单。
(四)聘任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聘任的人才,由人事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并签订高层次人才聘任协议,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附件:高层次人才聘用申请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