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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2026年03月13日 15: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定于3月至5月在全校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为主题,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激发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二、组织单位

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三、参与对象

学校全体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四、活动安排

(一)省级遴选对象推荐(3月13日—3月23日)

1.二级学院推荐: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与,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并指导教师填写《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附件1),3月17日12点前各二级学院推荐不少于1个案例,将《推荐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遴选:综合遴选1名优秀教师作为校级推荐人选,参加全省遴选。

3.材料打磨与报送:组织人员对拟推荐人选材料进行打磨提升,协助做好讲述视频的录制、制作,3月2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二)校内讲述活动开展(3月20日—5月30日)

1.二级学院层面开展活动(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现场讲述、视频展播等形式创新开展本单位讲述活动,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形成讲述视频(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图像声音清晰)、讲述活动照片(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无表演、摆拍痕迹),并进行专题新闻报道、视频展播宣传。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含学院专题新闻报道、视频展播宣传材料以及每名讲述者的视频、照片、讲述内容文稿(不超过1450字,需有标题,故事生动)等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校级成展播(5月30日前):学校将通过校园LCD显示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现场讲座等开展育人故事展播(演),宣传城建教师感人事迹,传播新时代优秀教师育人声音。

五、活动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讲述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与,切实发现挖掘出一批扎根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避免形式主义,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

(二)创新方法、注重效果。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运用新闻报道、视频展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院教师感人事迹。要注重真实性与感染力并重,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要坚持优秀教师培育、推选、展演、宣传相结合,推动教育家精神转化为一线教师生动实践。

(三)提高质量、保证时效。各二级学院要以讲述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认真总结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的先进经验,持续涵养高尚师德师风,进一步形成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联系人:张志宏,办公室:行政楼309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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