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6年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对象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拟于2026年7月期满,经本人申请续聘,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及学校审批同意的拟续聘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
二、续签时间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
三、续签地点等安排
(一)党政职能部门教职工:统一到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304)办理续签。
(二)二级学院教职工:由各单位安排专人到人事处领取纸质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续签。
四、特殊说明
因学校工作安排或其他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教职工,请于2026年7月13日前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内部请示批复”流程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及明确续签时间,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将流程抄送给人事处陈杏梅老师。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且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续聘。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7月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名单
人事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