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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转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2019年01月14日 15:1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至各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改革规范

1.广东省自20191月启用职称电子证书,并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

2.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制作职称电子证书,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照,不再额外发放纸质证书。

3.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192月起停止使用。此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核发的原纸质证书仍然有效。

4.其他内容请查阅粤人社函[2019]99号文件。

二、照片上传步骤

我校2018年职称评审通过的74人(附件2)可按文件规定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个人信息管理模块上传电子照片。详细步骤和要求可以参考附件3完成。

三、工作截止时间

请各职称评审工作组秘书及时提醒本部门所属人员在201911712:00前完成人社厅职称系统照片上传事项,以便人社厅及早完成审核事项并核发职称电子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OA部门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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