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专业教研室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广州城建教〔2017〕40号)、《骨干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广州城建人〔2012〕21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骨干教师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电子版与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名并盖章)于2019年3月1日前报至人事处张惠芳老师处,最终根据考核结果,津贴平均分配到2月、3月工资中发放;2019年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骨干教师名单电子版与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名并盖章)于2019年3月8日前交至人事处罗青处。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内容详见OA部门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