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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07日 11:5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现在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9]5号)文件转发至各处。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项目

此次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三类。

二、选派条件

(一)邀请函件

都需先自行联系国外留学机构,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二)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其他

申请专业、留学期限、外语条件、资助资金范畴、网报流程等信息,请详细点击网址)中的《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附件了解。

三、时间期限

1.报送省教育厅时限

项目网报及受理时间为201915-11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116日。

2.校内申请受理时限

请有意向人员及时查阅有关资料,并在2019110日之前与人事处万老师联系,以便及时开展后续工作。联系电话020-87975313

四、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自行前往“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了解详细要求以及最新进展情况。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9]5号)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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