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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26-008]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29日 14:53  点击:[]

校属各单位(部门):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现已启动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为促进我校教师学术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及岗位信息

线上提交材料时间截至4月6日(注意:4月2日前需要报送学校审核)。请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有关信息。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名程序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已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方合作院校骨干、专职教师也须在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二)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作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加盖学校公章并签字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三)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请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在任教师及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教育机构在任教师。

(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六)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七)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及报送日期

教师生活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文件执行。教师其他待遇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中方合作院校办学主体作用的政策文件执行。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此项目的教师认真研读,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平台查询,确认报名意向后可提前致电沟通相关事宜,并于4月2日前将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及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等相关材料报送行政楼309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

  2.国际中文教师服务平台教师用户操作手册

(联系人:张老师 020-8795256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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