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总结推广师德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师德建设典型实践与创新做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各单位(部门)限报送1位典型人物事迹,报送对象主要为一线教师,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等各级荣誉者优先。内容聚焦育人故事与精神内涵,包括职业院校教师工匠精神、高校教师师德与学术诚信、优秀教育工作者担当作为等感人故事与先进事迹。
二、报送要求
(一)内容与格式
填写《先进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人物事迹材料结构自拟,控制在3000字以内,采用Word文档版式,正文层次清晰;可附图片、数据图表等佐证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格式统一、便于汇编使用。
(二)报送方式
1.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遴选,《先进典型人物推荐表》须填写单位(部门)评价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2.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Word文档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vetdc@gzccc.edu.cn。
3.5月26日前,学校遴选1位典型人物事迹,报送相关材料至广东教育杂志社。
附件:先进典型人物推荐表
联系人:张志宏,办公室:行政楼309室,联系电话:020-8795256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