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凤凰学者培养与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城建人〔2023〕4号)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凤凰学者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凤凰学者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段
2023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三、考核程序
1.本人结合《培养任务书》,提交《中期考核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评议,于2026年6月25日前形成评议结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vetdc@gzccc.edu.cn。
四、结果应用
考核合格后继续按《培养任务书》培养,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者取消培养资格,不再享受培养经费。
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309室,联系电话:020-87952562
附件:1.凤凰学者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人员名单
2.凤凰学者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