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通知 >> 正文

[师26-02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新强师工程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研修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29日 14:4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新强师工程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研修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培训工作(以下简称“2026年省培项目”)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

学校参训名额分配如下:重点领域专任教师技能提升培训11名,人工智能赋能培训11名。(项目具体目标、内容、对象、开班信息和遴选条件等详见附件1、2。)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落实参训人选及资格审查(6月24日之前完成)。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报名,在6月24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打印盖章后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vetdc@gzccc.edu.cn。

(二)学员网上报名(6月26日至7月3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遴选条件和学校名额统筹落实参训人选,并邀请参训教师加入“2026年省培项目”企业微信群,群内安排后续网上报名事宜。

(三)提交培训申请和资格审查(7月9日之前完成)。成功网上报名的教师需登陆OA提交培训申请流程,经学校审批通过方可参加培训,培训金额达到1500元以上的需前往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登录管理平台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

(四)资格复核和录取(7月14日之前完成)。各承训机构根据开班要求,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及培训班级调整,对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商请学校调换人选。

(五)学员报到。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机构相关通知准时参加培训。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落实五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学院发展需求和2026年省培项目遴选条件审核和推荐参训人选。推荐参训人选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且考核称职及以上,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已参加国培、省培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2.二级学院要做强化对学员的跟踪管理服务,要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时间保障,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或更换学员,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

3.二级学院要训用结合,扩大培训效果,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2026年省培项目学员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员在完成培训后,应在一年内提供培训相关的讲座1次或沙龙2次。

四、其他事项

1.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学校后按照学校报销制度实报实销。

2.考核与学时登记。培训结束时,由各培训基地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集中面授项目阶段按照8学时/人/天进行登记,网络研修阶段学时按照各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规定的学时要求进行登记。

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309室,联系电话:020-87952562

附件:1.广东省2026年新强师工程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研修培训项目一览表(高职)

   2.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研修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3.(XX学院)2026年新强师工程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研修项目培训(高职省培)推荐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8日


 

上一条:[师26-02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6年广东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教师组)的通知

下一条:[师26-025]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发布2026年广东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