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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具身智能专家的通知

2026年09月10日 14:49  点击:[]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商情推荐具身智能专家的函》文件通知,现就做好我校关于具身智能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权利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承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派的工作任务。

2.对相关政策法规及情况的知情权。

3.在咨询、评审、论证、检查和验收等环节中充分发表工作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

4.对专家组织、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依法依规取得劳动报酬。

6.退出专家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遵循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对所邀请参与或所委托的工作,客观公正地提出工作结论或意见,并对工作结论或意见负责。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参与相关工作获取或掌握的有关文件、资料、数据及其他工作内容保密。

4.如实全面提供《具身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中专家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变更。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自行回避:一是具有与申请人或参与者存在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近亲属关系,属于同一法人单位(大学回避到学校的二级学院单位)等法定回避情形;二是与项目相关方存在利害关系(如持有股份、担任高管或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当前存在项目或业务等合作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如存在学术或商业竞争关系或知识产权纠纷、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人际关系或利益纽带等)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三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的其它回避要求。

6.协助、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专家的监督评价。

7.未经许可,不得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身智能专家名义开展对外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推荐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对照附件1和附件2,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于2026年9月17日前将该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何哲老师处,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1.纸质材料:具身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确保知悉有关权利义务、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2.电子材料:推荐汇总表、证明材料、大一寸白底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以姓名建立文件夹。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

      2.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行业领域查询)

3.具身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

4.推荐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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