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从严从紧、毫不松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秋季开学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秋季开学教职工返校时间安排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年9月1日全体教职工返校上班。(如疫情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
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需不出境。在校教职工尽量不离穗,暑假已离校教职工尽量减少跨城市活动,所有教职工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必须要前往的,应报告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并向学校报备。(每日最新“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抗击疫情-疫情区域”查看)。
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前期已发布通知确定暑期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应延期举行。确需在暑期举办的大型活动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审批方可举办。校内举办的各种线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压缩活动规模,原则上不邀请市外人员参加。
2.教职工开学前14天务必返回居住地
原则上所有教职工开学前14天务必返回居住地(上班期间住校教职工以学校为居住地,非住校教职工返回上班期间日常居住地),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各学院坚持督促本学院教职工健康打卡,及时查看教职工行程记录,返校前核查教职工是否开学前14天返回居住地。当前至开学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
返校前教职工应当向所属单位(部门)报备,所属单位(部门)审批同意后,凭绿码、近十四天行程卡,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外省返校人员还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高风险地区来(返)教职工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来(返)粤教职工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粤教职工,需按要求开展“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教职工,需按要求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教职工,需按要求开展一次核酸检测+14天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外省来(返)粤教职工,抵粤后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各学院要对近14天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从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粤教职工进行摸查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人事处。14天内外省返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粤教职工应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和人事处报备,报告健康状况,自行完成核酸检测,纳入健康管理,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
4.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坚持健康打卡
为精准掌握教职工健康、行程,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落实省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工坚持健康打卡。人事处每日通报各单位(部门)打卡情况,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提醒、督促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打卡,要特别提醒教职工如实填报个人行踪(非必要不出省)和健康状况,如有瞒报、缓报现象,将依规追究个人责任。
5.提高个人疫情防护意识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全校教职工要及时、详细了解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理性认识疫情,做到疫情防控不懈怠,认识疫情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摸排统计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疫苗接种情况并及时上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在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适龄无禁忌症教职工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及早接种(有禁忌症的需要提供医院证明),确保教职工应接尽接,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人事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