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遴选,现将该文件进行转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具体遴选条件请见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遴选名额和时间
我校可推荐1人。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5日前将候选人材料(附件1-4)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不推荐(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佐
联系方式:020-87975313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
附件:详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