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子邮箱:gdjszg@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313
附件:详见OA部门通知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