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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0日 09:58  点击:[]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员职级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9〕17号)文件,学校启动2023年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依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员职级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9〕17号)(附件1)。

二、资历统计时间:以学校上一次聘任时间或入职时间开始计算,统计截止时间至2023年2月28日。

三、工资调整情况:根据此次评定结果,于3月1日按新评定职级进行工资调整。

四、聘任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核查及初评: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1)符合晋级条件的行政、教辅人员填写《2023年职员职级评定申请表》,并与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资料核查和初评工作,对符合晋升条件的报送学校人事处。

(请教职工务必提交对应的佐证材料。其中之前已经提交原件给人事处的,现在只需提交复印件;之前未曾提交原件的,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查和终评: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1)人事处对通过初评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复查,确定符合5级及以下职员的聘任人选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

(2)学校职级评聘委员会审核1-4级职员候选人条件并提出聘任意见,由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符合1-4级职员的聘任人选。

(三)公示

人事处对职级评聘委员会表决结果进行3天公示。

(四)聘任

通过公示人员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员职级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9〕17号)

附件2: 2023年职员职级评定申请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详见OA

 

上一条:关于2023年职员职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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