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组织有见证物的教师捐赠物品。
一、征集对象
1.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世家”的优秀教师代表。
2.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有关要求
1.有意捐赠教书育人见证物的,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中国教师博物馆见证物征集物品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8281715@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后报送给学校人事处张惠芳老师。
2.见证物具体征集事宜,请教师们直接与中国教师博物馆联系。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2. 中国教师博物馆见证物征集物品清单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2年12月8日
附件:详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