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21〕19号)》(附件1)文件相关规定,学校拟开展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与学校签订《校外教师聘任协议书》,聘任1年以上,目前在聘任期内,且参与学校课堂教学满一年的兼职教师。
二、认定程序:
(1)2022年3月10日-3月18日
兼职教师自主申报,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2022年3月19日-3月23日
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予以认定后报学校人事处。
(3)2022年3月24日-4月1日
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条件复核,报学校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认定为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三、待遇发放:
此次被认定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的,聘期为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31日,待遇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发放:
(1)每年到校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216学时及以上,且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工作的,每月固定劳务报酬2000元,课酬按100元/学时计算;
(2)每年到校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216学时以下,偶尔能参与专业建设工作的,按200元/课时发放课酬。
特此通知。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人事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