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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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公示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1年12月13日 16:41  点击:[]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子邮箱:gdjszg@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52562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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