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及时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3日 16:36  点击:[]

校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创新创业能力,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要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现就及时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再次提醒如下:

一、明确专业继续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任务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二、加强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

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将于2021年12月31日下线,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务必在此之前完成,逾期系统不再提供补学课件。

三、及时登录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及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及时登录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学时,不同形式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样。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文件)要求,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


 

上一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推荐从化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咨询专家的通知

下一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转发关于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国赛一等奖教师示范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