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提高我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现依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广州城建人﹝2015﹞13号)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双师”校本能力资格认定与测评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6〕8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5月新认定的一批双师素质人员进行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52562
二、公示方式
公示统一采用学校OA系统网络公示方式。请相关人员注意及时查看。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