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单位(部门)提醒所属人员于2019年5月10日前,往行政楼304人事处办公室领取原申报材料。存在特殊情况本人无法签领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领回的,人事处将依规销毁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
上一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5月双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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