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职员职级聘任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份开展2019年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依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职员职级聘任办法(试行)》(广州城建人〔2013〕5号)(附件1)
二、资历统计时间:以学校上一次聘任时间或入职时间开始计算,统计截止时间至2019年2月28日(2018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按新的职称申报)。
三、聘任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核查及初评
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符合晋级条件的行政、教辅人员填写《2019年职员职级评定申请表》,并与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部门。
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资料核查和初评工作,并将通过初评的候评人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原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张惠芳老师(务必提交对应的佐证材料,其中提交过原件给人事处的只需提交复印件,未提交原件的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查和终评
2019年4月5日至4月10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5级及以下职员的聘任人选直接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符合1-4级职员资格的人选提交学校职级评聘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聘任意见,由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人事处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3天公示。
(四)聘任
通过公示人员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部门OA公告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