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发放2018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7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42位申请人已全部顺利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发放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相关申报材料。请各部门通知申请人,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领取工作。
领取地点:行政楼304
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87975313
鉴于证书的重要性,请务必本人亲自领取;或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特此通知
附件:名单详见OA部门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