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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9日 16:24  点击:[]

校属各部门:

现在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转发给你们。请详细阅读通知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

一、留学项目

此次主要含高级研究学者及访学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其他项目暂无。

二、选派条件

(一)邀请信件

需先自行联系国外留学机构,并取得外方无条件邀请信。

(二)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其他

    申请专业、留学期限、外语条件、资助资金范畴、网报流程等信息,请详细点击网址了解。

三、截止时间

1.省厅报送时限

项目网报及受理时间为201841-41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415日。

2.校内申请时限

请有意向人员及时查阅有关资料,并在201842日之前与人事处万老师联系,以便及时开展后续工作。联系电话020-87975313

四、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自行前往“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了解详细要求以及最新进展情况。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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