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在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转发给你们。请详细阅读通知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
一、留学项目
此次主要含高级研究学者及访学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其他项目暂无。
二、选派条件
(一)邀请信件
需先自行联系国外留学机构,并取得外方无条件邀请信。
(二)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其他
申请专业、留学期限、外语条件、资助资金范畴、网报流程等信息,请详细点击网址了解。
三、截止时间
1.省厅报送时限
项目网报及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日-4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2.校内申请时限
请有意向人员及时查阅有关资料,并在2018年4月2日之前与人事处万老师联系,以便及时开展后续工作。联系电话020-87975313。
四、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自行前往“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了解详细要求以及最新进展情况。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