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缴费基数:本缴存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此项工作由人事处完成。
2.缴存比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下限为5% ,上限为12% 。现学校的缴存比例为5%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由职工本人自行选择(取1%的整数倍)。个人缴费比例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调整工作安排:
1.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本部门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填报表》,需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及部门盖章。
2.于7月3日17:00前将填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交人事处汇总。
联系人: 财务处 卢爱娣, 人事处 张惠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