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专业教研室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骨干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广州城建人[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2016-2017学年考核结果及学院实际情况,推荐本届骨干教师(聘期为2年半),对考核不称职、离职或不能胜任人员需进行替换。人事处将对各二级学院聘任结果予以备案,各二级学院对聘任结果发文公布。
请各二级学院在2017年9月6日前填报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2)并将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名并盖章)与电子版交至人事处罗青处。
特此通知
附件:1.骨干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年0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