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广州城建督[2017]3号)的文件精神,在各单位推荐、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评选的基础上,现拟确定名单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拟确定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团委)、后勤处、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8个部门为2016年下学期及2017年“先进集体”;
拟确定刘圆圆等62人为2016年下学期及2017年“优秀教师”;
拟确定曹春华等62人为2016年下学期及2017年“先进工作者”。
现将评优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人事处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与联系。
附件内容详见OA部门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