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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以及优秀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12日 11:0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精神,弘扬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为学校教职员工树立学习的榜样,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综合评优细则》(广州城建人〔2016〕2号)、《关于开展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广州城建督〔2017〕3号)等文件,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以及优秀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团队

二、评选范围

(一)教学名师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专兼职教师。

(二)师德标兵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三)优秀团队

二级学院教研室、行政部门具有独立职能的二级机构。

三、评选名额

(一)教学名师

全校评选10名教学名师以内,其中一级教学名师不超过2名、二级教学名师不超过3名,三级教学名师不超过5名。

(二)师德标兵

全校共评选师德标兵5名以内,其中专任教师不超过3名、辅导员不超过1名、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1名。

(三)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教研室或二级机构总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个人项目由本人根据拟申报项目下载填写《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或《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3),团队项目由部门推荐,无需申报。

(二)推荐

1.教学名师

二级学院进行条件初审,结合2016下学期及2017年度考核结果与2017、2018年“精彩一课”评选情况,组织学院教师、学生或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按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25%的名额要求,确定候选人,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2.师德标兵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组织召开师德宣讲会并进行民主测评,对参评人员的师德事迹进行视频录制并予以宣传,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行政系列由人事处组织;单位根据推荐比例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二级学院推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数的10%,行政系列不超过学校行政人员数的10%。

3.优秀团队

根据2016下学期及2017年度考核结果,由二级学院推荐教研室参评,由所在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二级机构参评,由推荐单位填写《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4)并提供“团队风采”展示海报电子版。优秀团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教研室或二级机构总数的30%。

(三)评审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辟专题网站,将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材料与视频、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材料与视频、优秀团队风采展示材料上传。全体教职工进行评价。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主管人事、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副校长,督察办负责人参与的专项评委会,根据申报条件和网评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名单。

(四)审定

人事处将专项评委会确定的入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

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结果,发文公示5个工作日。由学校督察办受理投诉或申诉。

(六)发文与表彰

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发文公布。2018年9月教师节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和团队推荐上来;

2.二级学院在6月29日前完成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和优秀团队的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并报人事处汇总;

3.行政后勤人员在6月20日前提交师德标兵申报表,附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给人事处汇总,相关行政部门在6月29日前提交《优秀团队推荐表》及风采展示材料。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综合评优细则

附件2:教学名师申报表

附件3:师德标兵申报表

附件4:优秀团队推荐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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