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资福利>>正文
个人资料变更(社保部分)
2014-12-31 11:07  

个人资料变更(社保部分)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个人资料变更(社保部分)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办理条件

参保人基本资料发生变动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1、视同缴费年限:《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复印件。档案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托管而无法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的人员,需提供由托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2、参加工作日期:《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复印件。档案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托管而无法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的人员,需提供由托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3、出生年月:档案(原件及记录出生年月最早记录的复印件一份),职工个人的申请书及单位审核意见;

4、法定退休日期:提前或延迟退休的批文及其复印件一份;  

5、《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技术职称、技术等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职工身份: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改变股东身份需股权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减员原因:用人单位出具的停保原因报告说明。

联系方式

12333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20115月该项业务已下沉给区,市社保中心不直接受理此项业务

受理地点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B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7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

受理时间

由于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机构的对外办公时间是按各区(县级市)人社局的时间来确定的,所以存在差异,因此改为以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办公时间为准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1

收费标准及

依据

不收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备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