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津贴实施办法(修订)》(广州城建人〔2022〕18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定级积分标准》(广州城建人〔2022〕17号)文件规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创业教育学院对教职工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业绩成果进行赋分。经公示复核,现将最终赋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积分赋分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2年7月6日
附件:详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