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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5-28 10:58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决定在第38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决定在第38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习教师

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流程和时间

1.二级学院(部门)推荐

二级学院(部门)于2022年6月1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并将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学院(部门)”,发送至邮箱1902026874@qq.com,具体材料报送须知见附件。

2.学校推荐

学校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后,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2年5月28日

附件:详见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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