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告>>正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转发关于公开征集民办教育研究与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0-10-15 17:06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19-2022年)》要求,简历富有广东特色、服务大湾区、面向全国、展望全球的民办教育研究与管理专家队伍,发挥教育智库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政策咨询和决策服务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公开征集民办教育研究与管理专家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条件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民办教育行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管理职务,且年龄在65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品行、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

3.具有较好的政策意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国内外民办教育政策最新动态。

4.身心健康,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民办教育研究、项目指导与评审、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具体条件

1.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长期从事民办教育相关问题研究,主持或参与有关课题,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行政机关及学校管理者。长期从事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或担任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副校长等管理职务。

3.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担任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专家信息采集办法

坚持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1.个人申报:10月22日前,申报人如实填报《广东省民办教育研究与管理专家库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务等)电子版交至所在部门。

2.部门推荐:10月26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902026874@qq.com,标题注明“广东省民办教育研究与管理专家库信息采集+个人姓名”。

3.学校推荐:10月28日前,人事处汇总材料后,报学校择优推荐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评选聘任和管理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至省教育厅遴选确定,省教育厅将在确定名单后颁发专家聘书。开展项目评审、课题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报酬。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