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请协助做好法治督察人才(专家)库选任工作的函》(粤法治办函〔2020〕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选任方式
选任工作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二、选任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在8月20日前填写《法治督察人才库人选推荐表》和《法治督察人才库人选汇总表》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在8月21日上午11时前将《法治督察人才库人选推荐表》和《法治督察人才库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02026874@qq.com。
3.学校推荐:8月21日,人事处汇总材料后,报学校择优推荐并报送。
其余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附件。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