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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07-01 09:05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激励学校教职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勇于挑战、追求卓越,努力争取突破性业绩和标志性成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聘任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未达到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经历、论文(著作)等条件标准(含破格),但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工。

二、聘任岗位

教授、副教授

三、聘任条件

(一)逐级聘任

1.教授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为学校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④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含非高校系列)。

2)业绩条件:近三年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名义,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主持获得省级自然科学类或社会科学类一等奖及以上;

②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③指导(第一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赛金奖、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创新创业互联网+大赛金奖、或国家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特等奖;

④本人获得国家艺术设计红点至尊奖、或全国美术作品展金奖;

⑤本人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

2.副教授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为学校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④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非高校系列)。

2)业绩条件:近三年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名义,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主持获得省级自然科学类或社会科学类二等奖;

②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③指导(第一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赛银奖、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国家创新创业互联网+大赛银奖、或国家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一等奖;

④本人获得国家艺术设计红点奖、或全国美术作品展银奖;

⑤本人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

(二)越级聘任

1.中级及以下聘为教授

1)基本条件:满足逐级晋升教授的基本条件,但对专业技术资格无限制性要求。

2)业绩条件:符合逐级晋升教授业绩条件中的两条以上,或单项业绩高于逐级晋升教授的业绩标准。

2.初级及以下聘为副教授

1)基本条件:满足逐级晋升副教授的基本条件,但对专业技术资格无限制性要求。

2)业绩条件:符合逐级晋升副教授业绩条件中的两条以上,或符合逐级晋升教授业绩条件之一。

四、聘任程序

1.本人申请:202071日前,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交聘任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2.部门推荐:202072日前,各单位(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推荐到人事处,交给李敏老师。

3.形式审查:人事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学校评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人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评议;

5.校内公示;人事处对评议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天。

6.结果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公布结果。

五、聘期管理

(一)经学校同意特殊聘任人员,与通过学校职称评审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聘任每次聘期3年,聘期内依据考核制度参加学校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第二年继续享受待遇,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特聘职务,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三)聘期届满,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聘任。

   特此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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