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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的通知
2020-06-30 16:17  

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缴费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此项数额由人事处完成。

2.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下限为5% ,上限为12% 现学校的缴存比例统一为5% ,职工的缴存比例自行选择。

二.工作安排:

1.职工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各部门整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填报表》。已返校的教职员工需本人签名确认;没返校的由部门征询教职员工个人缴存比例后,填入表格中。

3.请各部门7717:00前将填报表(电子版、纸质版部门盖章)上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  财务处 卢爱娣(电话:87975106),

人事处 张惠芳(电话:87975313)。

                          

人事处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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