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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05-22 18:1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员职级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9〕17号)文件,学校决定于2020年5-6月开展2020年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依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员职级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人〔2019〕17号)(附件1)

二、资历统计时间:以学校上一次聘任时间或入职时间开始计算,统计截止时间至2020年2月29日。

三、工资调整情况:根据此次评定结果,进行工资调整

四、聘任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核查及初评

2020年5月22日至5月27日,符合晋级条件的行政、教辅人员填写《2020年职员职级评定申请表》,并与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部门。

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资料核查和初评工作,并将通过初评的候评人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原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张惠芳老师(请务必提交对应的佐证材料。其中之前已经提交原件给人事处的,现在只需提交复印件;之前未曾提交原件的,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查和终评

2020年5月28日至6月5日,人事处对通过初评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复查,确定符合5级及以下职员的聘任人选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组织学校职级评聘委员会审核1-4级职员候选人条件并提出聘任意见,由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符合1-4级职员的聘任人选。

(三)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人事处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7天公示。

(四)聘任

通过公示人员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部门OA公告

人事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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