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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12-26 16:35  

校属各部门:

依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放管服)等文件要求,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四个系列职称进行改革,有关评审权利下放到各大高校。目前,经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沟通,依据《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文件内容,人才市场仍然可以开展有关中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与我校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二)尚未参与过职称评定活动(已经通过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不能重复申请认定)。

(三)社保购买单位为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四)自愿行为,不强制进行。

二、认定条件

原则上按照所用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进行认定,不能跨专业或其他无关专业。辅导员只能申请认定思想政治教育或者马克思主义等相关专业。

(一)初级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二)中级

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

三、认定系列

此次认定活动主要集中在教学、研究两个系列,即助教、讲师或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认定助教或讲师的,需提前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研究实习员或者助理研究员的,不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认定流程

(一)个人报名

申请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表格电子版上交到部门行政秘书处。1月5日前各部门行政秘书汇总名单后统一将电子版上报到人事处,邮箱为594027640@qq.com。

(二)系统填报

申请人员需在1月6日前完成网络填报事宜,具体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2。

(三)材料递交

1.人事处将在1月8日前完成初步审核工作。人才市场接收后,需个人及时登陆系统下载并打印申报表格及附件材料。申报表格需个人提前加盖本部门公章以及学校公章。附件材料需加盖人事处审核公章。

2.1月12日12点前各部门行政秘书收集纸质材料,统一上报到人事处。

(四)费用缴纳

1.个人人事档案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的,认定中初级费用为280元/人。若存在人事代理费欠费情况,需先缴纳人事代理费后才能进行职称认定工作。

2.个人人事档案未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的,认定初级费用为500元/人,认定中级费用为1000元/人。

3.请申请人于1月12日12点前前往人事处缴纳相关费用(自备零钱)。

4.对于不确定个人人事档案是否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的,请及时电话人才市场工作人员黄海雄确认,。

(五)材料报送

1月16日,人事处将统一前往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报送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职称认定活动与学校2018年职称评审活动互为补充。在符合学校2018年职称评审规定条件下, 2018年依然可以继续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申报考核认定表(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申报考核认定表(二))、贴资格证相片页(申报考核认定表(三))三个表格均是在系统填报,所在单位审核提交,人才市场接收后,在系统中下载打印。

(三)若人才市场政策变化,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内容详见OA部门公告

人事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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