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专业教研室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广州城建教〔2017〕40号)、《骨干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广州城建人[2012]21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骨干教师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电子版与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名并盖章)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至人事处张惠芳老师处;2018年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骨干教师名单电子版与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名并盖章)于2018年3月9日前交至人事处罗青处。
特此通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