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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以及优秀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1-09 10:08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精神,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为学校教职员工树立学习的榜样,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综合评优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广州城建督〔2020〕5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考核评优的通知》(广州城建〔2019〕68号)等文件,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以及优秀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团队

二、评选范围

(一)教学名师

全校专任、兼职、兼课教师。

(二)师德标兵

全校教职员工。

(三)优秀团队

二级学院教研室、校属各单位下设机构。

三、评选名额

(一)教学名师

全校评选10名教学名师以内,其中一级教学名师不超过2名、二级教学名师不超过3名,三级教学名师不超过5名。

(二)师德标兵

全校共评选师德标兵5名以内,其中专任教师不超过3名、辅导员不超过1名、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1名。

(三)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教研室或二级机构总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1.教学名师

申报人填写《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经所属党支部审核同意,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

2.师德标兵

申报人填写《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3),经所属党支部审核同意,专任教师和辅导员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职能部门行政教辅及后勤人员提交至人事处。

3.优秀团队

申报优秀教学团队,申报部门教研室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4),提交至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申报优秀服务团队,提交至人事处。

(二)推荐

1.教学名师

二级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并结合申报人所属党支部意见,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评,组织学院教师、学生或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择优确定候选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申报表、个人电子相片及教学视频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2.师德标兵

专任教师、辅导员及二级学院行政教辅的评选,各二级学院参照评选条件并结合申报人所属党支部意见进行初审,组织召开师德宣讲会,对参评人员的师德事迹进行视频录制并予以宣传,在师德事迹、工作业绩、学生反响等方面综合评价基础上进行投票,投票支持率不低于80%且排序前20%者可推荐为师德标兵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报表、个人电子相片及事迹视频提交至人事处。职能部门行政教辅及后勤人员评选由人事处组织。

3.优秀团队

优秀教学团队,二级学院根据参评条件择优推荐,将优秀团队申报表及“团队风采及成果”展示海报电子报至教务处。优秀团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教研室或二级机构总数30%。

(三)评审

1.评审材料准备

(1)教学名师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提供的申报材料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名单按符合条件数量和等级排序,择优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议,以投票形式确定教学名师候选人,并将申报材料及投票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2)师德标兵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材料。

(3)优秀团队

教务处结合评选条件及二级学院提供的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材料组织评选,确定候选团队,并将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结合评选条件,对各行政部门提供的优秀服务团队申报材料审核,择优确定候选团队。

2.材料上传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辟专题网站,将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材料与视频、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材料与视频、优秀团队风采及成果展示材料上传。

3.投票及统计

人事处组织全校教职工对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及优秀团队进行投票并统计汇总结果。

(四)审定

人事处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

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结果,发文公示5个工作日。由学校督察办受理投诉或申诉。

(六)发文与表彰

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发文公布。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和团队推荐上来。

2.二级学院在11月19日前完成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和优秀团队的推荐工作,并将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提交至教务处并报人事处备案,专任教师、辅导员和二级学院行政教辅的师德标兵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提交至人事处汇总。

3.职能部门行政后勤人员在11月13日前提交师德标兵申报表、个人电子相片并附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给人事处汇总,申报优秀服务团队的相关行政部门在11月17日前提交《优秀团队推荐表》及团队风采成果展示材料至人事处。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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