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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转发关于推荐第六届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2020-08-08 11:4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六届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处,请各部门认真阅读文件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热爱文物保护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人选不局限于国有单位和文物行业人员,唯才是举。

3.具有文物博物馆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文物进出境鉴定责任鉴定员资格5年以上;或不具备以上职称或资格但具有较强的文物鉴定能力,得到业界普遍认可。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派的相关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811日前,申报人对照文件要求,填写《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并递交到所属学院行政秘书处。

2.学院推荐:812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照推荐标准及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信息,将《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902026874@qq.com

3.学校推荐:814日,人事处汇总材料后,报学校择优推荐并报送。

其他未尽事项,请详细阅读附件。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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