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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4-08 10:32  

校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文明办函【2020】2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要求

学校择优推荐1名,推荐的“广东好人”各类人选主要事迹要以近一两年内的为主,见义勇为类人选推荐时限原则上要在主要事迹发生半年内。

    二、注意事项

    1.符合要求的教师填写《“广东好人”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审核情况表》(附件3)、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及图片材料(三张以上相片,其中包含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交至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申报人将上述材料交至人事处。

    2.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做好本单位(部门)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单位(部门)至多可推荐1名,并于4月9日上午12:00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李老师(电子邮箱:240922201@qq.com),联系电话:15920914798。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OA部门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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