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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凤凰学者年度考核的通知
2020-01-09 14:47  

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层次人才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城建人〔2019〕2号)、凤凰学者聘任协议及凤凰学者三年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需要对第一批凤凰学者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凤凰学者和比照凤凰学者聘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19年3月1日——2020年2月29日

三、考核程序

(一)自评:被考核对象于2月24日前根据聘用协议及本人三年工作计划中第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交《凤凰学者考核评价表》(详见附件),对本年度的工作表现、教学情况、指导或参与科研与社会服务情况、代表性业绩做出说明,有佐证材料的附上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价:二级学院组成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凤凰学者的年度工作总结,根据其主要指导对象及指导团队成员的评价,逐项赋分并于2月底形成最终考核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评价: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学院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小组评议。

(四)考核结果公示:由人事处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3天。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结果应用

根据校长办公会确定的最终考核结果,按制度规定于4月份发放奖金。年度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基本合格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年度考核奖金,调回普通专任教师岗,按普通专任教师计酬。

五、工作要求

1. 被考核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凤凰学者考核评价表》(附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按时提交给所在学院;

2. 各相关二级学院:客观公正开展考评工作,《考核评价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需要正反面打印,学院领导签署考核结论并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OA部门公告 

人事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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