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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2014-12-31 11:07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服务对象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

办理依据

1、《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

2、《关于由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713号)

办理条件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单位和个人无欠费记录,怀孕16周后方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服务窗口办理;

2、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服务窗口验证材料后,即时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确认《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中各项信息无误后,在《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签字确认;

注: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需先到现居住地的街(镇)计生办备案。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凭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异地分娩者一式三份。

联系方式

020-12333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广州医保局各分局

受理地点

1、越秀分局:越秀区梅东路284-7

2、海珠分局: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

3、荔湾分局: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二楼

4、天河分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北门2

5、白云分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

6、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东路311

7、萝岗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

8、南沙分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三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萝岗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南沙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单位)送资料现场发放就医凭证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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