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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签订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18-11-07 09:3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双师”校本能力资格认定与测评细则(试行)》规定和“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结果,拟与通过“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教师签订《“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目标任务书》,并发放相应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二批通过学校“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的教师。(具体名单详见广州城建人〔201824号文)

二、津贴发放标准

 “双师”校本能力2的教师享受“双师”素质教师津贴800/(发放12个月,与管理干部津贴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

三、津贴发放方式

具有“双师”校本能力2,与学校签订《“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目标任务责任书》,从学校正式发文通过测评当月起预发相应津贴,每月预发60%,满一年后由实训管理与设备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按《目标任务书》考核:考核合格发放剩余40%,考核不合格不再发放剩余部分,并停止发放“双师”校本能力2津贴。

四、《目标任务书》签订时间

第二批“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于1115日前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考核时间与2019年年度考核同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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