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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2018年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2018-09-16 08:3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2018年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的通知》(粤民教协[2018]3号)文件,为激励学校广大教职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校拟开展2018年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本学院在册在岗教师;

2.已经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优秀教师的,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各1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投入民办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异成果。

4.具有相应资格证,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曾获得校级优秀教师。

四、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二级学院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的办法,确定本学院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评议确定2名学校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内公示5天后向高校联席会推荐。

2.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二级学院要把推选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向教师宣传评选条件,民主评选。评选中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实事求是,不得对评选材料弄虚作假。

五、报送材料时间

926日前,各二级学院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推荐人员材料(《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及审批表中提到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各一式二份。

附件: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请在OA系统部门通知里下载)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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